1)第一百零七章 插翅难逃_X神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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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听完柯摩斯的话,我脑海中顿时闪现一个比较大胆的推测,便禁不住开口道:“你们说,有没有这种可能性:这个疑犯先是在二楼偷袭正在卫生间洗澡的柳明,得手之后拿着柳明的衣服,迅速跑到三楼的某一个房间中,躲起来,并利用那些衣服擦干身上的血渍,或直接换上衣服,这就能解释为何当发现柳明时,他会光着身子,卫生间里也没有他的衣服。并且,那时我们为调查曾伯的案子,不管是我们住的房间,还是汪小研的房间,都是空的,因引他若想躲在里边,并不困难。再一个,在他刺伤柳明到汪小研发现被害者,中间有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差,完全足够他从二楼跑到三楼了。”

  我愈说愈兴奋,甚至有种预感,这可能就是本案真相,便更有劲地陈述:“然后,他就趁我们全部的人被汪小研的惊叫声吸引至二楼时,躲到这个房间的衣橱中。本来他也许是想在这衣橱中等到救护车将柳明送走,那时,他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这个别墅了。然而,出乎他的预计,警方竟然恰好在这时赶到。因此,情急中,他不得不出此下策,趁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尚未展开,忽然从衣橱中冲出来,打昏曾涓涓,并用早就准备好的绳索,顺着阳台的栏杆逃脱。”

  “小原,不得不承认,你的推理的水平确实较以往有了长足的进步。但其中想象的成分还是很多,并且有很多无法自圆其说及不合逻辑之处。”柯摩斯听了我的话,称赞我一句后,却又紧跟着否定道:“比方说,既然他已躲藏于我们或汪小研的房间中,那为何非得换到这边明明知道将会有人进入的房间不可呢?终归,若是他仅仅砍伤了柳明,那他应当清楚,柳明很可能会回到这个房间休息。那他这样做不是自找麻烦吗?并且,我们的房间中都有单独的卫生间,也有换洗的衣服,他可以在里边洗干净身上的血渍,换上新的衣服,为何非得拿柳明的衣服呢?”

  “这其中避免不了一种可能性,就是他自认为已经杀了柳明,才敢于躲藏到这个房间中。但仍旧不能解释你的推理中另外一个矛盾的点,就是当他从衣橱中出来时,他既得反锁好房间的门,又得打昏惊叫的曾涓涓,还得拿椅子砸碎落地窗户跑到阳台上,更得在阳台的栏杆上捆绑好绳索,再利用绳索逃之夭夭,这一系列动作,他是怎样在志洪他们撞开门这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完成的?终归,这道门并不是档案室的那种特殊定制的门,以志洪及警察两名男子的力量,要不了几下就可以撞开。他难道没想到这一点吗?”柯摩斯接着分析。

  “三.这一点跟我先前说的相吻合。”柯摩斯伸出了第三根手指头,“请问各位,若是外来人员犯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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