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新闻和拳击明星不感兴趣。
两人享受不到外国媒体的免费推广资源,在全球知名度上远远比不上泰森、阿里。
到林克这里,他是顶级巨星,花花公子,身上有很多谈资,在全球范围内都有很大影响力,媒体报道他的新闻动态有利可图,也乐意报道他的拳击比赛。
免费媒体资源的增多,也导致林克在美国甚至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力越来越大,像是滚雪球一样。
相对应的,他的比赛收入也会越来越高。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原因。
从去年开始,他很多场比赛都是在国外进行,在美国只跟霍亚打了一场。
在本土比赛进行的少,观众兴趣更大,这样做也属于一种饥饿营销。
假如今年前四场比赛全部放在美国进行,每场门票、PPV等方面支出高达上千美元,即使是铁杆拳迷也撑不住这笔开支。
这也是即使比赛奖金不多,他也会常常在海外比赛的原因之一。
“林克,耐克市场部发来一份合作协议,一是邀请你做代言人,初步议价,五年代言费1.5亿,另外他们还提交一个合作计划,用你的名字打造一个新的运动品牌,新品牌上市后,你每年可以从销售额里拿到5%分红。”
办公室里,弗兰科递过来一份资料。
林克翻着合同看了看,这种合作方式跟耐克与乔丹联合创办的JordanBrand球鞋品牌,还有阿迪达斯与坎耶韦斯特创办的Yeezy品牌差不多,利用明星的名气卖货。
品牌旗下产品卖的越多,明星赚的也越多。
耐克方面给出的5%销售额分红也还不错,与乔丹每年从JordanBrand获得分红差不多。
但合同中有一个规定,他在跟耐克合作后,不得再代言其他的服装品牌。
这一点行不通。
他身上还有迪奥品牌男装代言,年初还签了一个CK内裤代言,GUESS牛仔裤代言,三个品牌每年代言费加起来差不多三四千万。
跟耐克合作就要放弃这几个代言,不太划算。
耐克给出的合同不是终身代言。
在合作中品牌方也处于主导地位,随时可以结束合作。
就像坎耶韦斯特在出事后,阿迪达斯立即宣布停止合作,也停止生产Yeezy产品,坎耶身价也从十多亿下降到数亿。
林克想了一下,告诉弗兰科,放弃其他服装品牌代言这条行不通。
如果耐克方面诚心想合作,要么修改合同,要么提高代言费和销售额分红,如果不答应就算了,他也不缺这点代言费。
弗兰科表示明白,会继续跟耐克方面商议。
——
比赛结束后,林克也迎来一段休息时间,他和伊娃卡回到迈阿密花园的别墅暂住,度个短假。
不用关心拳击比赛,不管电影票房,也不看每周新专辑销售情况。
每天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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